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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园区模式
作者:田中伟 文章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委党校 点击数2290 更新时间:2011-8-8 8:45:39 文章录入:rrec 责任编辑:rrec

 

2008年以来,园区合作共建已经逐渐成为发达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开展产业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特别是上海与江苏、安徽的跨省合作以及苏南、苏北的省内合作发展迅速。园区合作共建为我市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周边区域的合作共建也给我市的招商引资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现对此进行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各地园区共建的发展情况

自从江苏省2006年出台《江苏省政府关于支持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119号)后,各地与园区合作共建方面的政策不断出台。其中,省级层面的有:广东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及《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粤经贸工业〔2008385号);江苏省《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共建园区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9147号);国家发改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发改地区〔201097号)。

    在政策支撑下,各地园区共建取得了显著成效。江苏:200612 苏州宿迁工业园问世。随后,江宁淮阴无锡新区新沂常熟泗洪宿豫张家港等首批10个南北共建工业园区在苏北陆续建成。到现在,共建园区已达20个,每年带动400-500亿元的产业转移。近两年,江苏与上海合作共建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建成了包括上海外高桥江苏启东产业园、上海嘉定工业区江苏建湖科技工业园、江苏大丰和海安的上海杨浦工业园、上海长宁区临空经济园江苏盐城工业园等。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与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莘庄工业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后签订了合作协议;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恒天集团合作开发服装产业园;芜湖机械工业园设有浙萧工业园宁波工业园等园中园。此外,今年天津滨海新区与山东德州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合作共建了德州红云高新技术产业园。广州市建设了广州(阳江)、广州(湛江)和湘西(广州)等一批产业转移园工业区。

二、园区共建的主要模式

一是援建模式。即由欠发达地区政府在其开发区中划出一块园区,与发达地区政府共建,发达地区政府或园区提供资金、人才、信息援助,协助谋划园区发展思路,负责招商引资,参与共建园区的管理工作。苏州宿迁共建园即采用这种模式,目的是帮助本行政区范围内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主要手段是行政命令,同时辅之以优惠政策。

二是托管模式。即委托方在开发区内划出一块园区,托管给具有管理、资金和产业基础等优势的受托方,全权委托其操作,包括园区发展定位、产业选择、招商引资、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托管协议,要求受托方编制共建园的总体规划,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负责产业招商,甚至承担一定的社会管理责任,并同意受托方获得园区前期开发所有收益(一般为5年),后期收益由合作双方按比例分享。铜陵市开发区与横天集团合作共建园区即属于这一模式。这一模式适合欠发达地区与资金实力雄厚、园区开发经验丰富、急需拓展发展新空间的发达地区政府或园区、大企业之间的合作。

三是股份合作模式。即在现有开发区中设立共建园,交由合作双方成立的合资股份公司管理,公司负责园区规划、投资开发、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等工作,收益按照双方股本比例分成。外高桥-启东的合作就是采用这一模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和启东滨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上海、启东各占股本60%40%,税收等收益按照6∶4分成。这一模式由于引入了股份合作制,运作规范,双方积极性都很高,适合资金实力较强、园区开发经验丰富的发达地区政府、园区或大企业与具有较强园区开发经验的一方开展合作。目前,江苏与上海主要采用这一模式进行园区合作共建。

  四是产业招商模式。即在现有开发区内划出一块区内园,全权委托给第三方,对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开展招商。根据协议,委托方提供相当于到位投资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八的奖金给予受托方,或将招商项目产生的地方税收的一定比例给予受托方;受托方则按照合作园的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芜湖机械工业园与浙江玉环、乐清的合作即属于产业招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欠发达地区与产业集群成熟的特定地区开展合作,委托方在承接相关产业转移方面能够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此外,还有综合运用上述模式的。如上海-盐城的合作既通过双方成立合资股份公司来共同建设区中园,收益按股本结构分成;又采用产业招商的模式委托上海方开展招商,对于通过上海方引进的项目,受托方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外,5年内还可对所引项目产出的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获取40%的分成。

三、园区共建的动力机制

园区共建涉及迁出地政府、迁入地政府、企业等多方利益主体,形成的动力在于实现了各方利益上的共赢。

一是迁出地政府。产业迁出地一般是经济发达地区,其产业升级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土地等要素,有将较低层次产业转移从而为高层次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空间的倾向。但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存在对GDP和财政收入下滑的担忧,因此转移的前提条件是能保证产业的大于。所以,迁出地政府进行园区共建一般只是将产业中的制造等环节转移,让迁入地获取部分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此外,为了促进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迁出地政府往往首先会采取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在本区域内的转移,而防止转移到其他地区。例如,江苏省撮合的苏南苏北园区共建,以及广东省对产业转移布局的指导意见等都明显有此目的。

二是迁入地政府。产业迁入地往往属于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在土地、劳动力成本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在招商引资以及产业园区的管理等方面经验相对欠缺,园区共建恰好能使这些地区扬长避短,促进产业快速成长。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江苏、安徽等从省级层面对园区共建模式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如江苏省出台园区共建的以奖代补政策,自2010年起,符合规定的新批园区,前3年每年给予1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同时给予用地和电价优惠,并且明确指出,苏北各地可拓宽开发区共建合作方的选择范围,既可与省内外发达地区政府或开发区开展合作共建,也可争取省内外大型企业自建或共建园区。今年出台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更是从国家层面对安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给予了政策支持,其中就包括有关合作共建园区的内容。

三是园区共建企业。共建园区对于迁入企业而言,不仅能减少土地和劳动力成本,而且能享受到电价优惠等诸多政策。同时,园区土地指标相对宽裕也为企业的规模扩张创造了条件。如苏州与宿迁共建的苏州(宿迁)工业园中, 20026月率先跨江转移的张家港华达涂层项目,在7年时间内已裂变6家企业和1个房地产公司,并催生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另外,对于大企业主导的共建园区而言,如果大企业参与园区的开发建设,那么在促进配套企业的引入集聚过程中,大企业获取的不仅是从产品配套上节省成本,而且能从厂房出租、物业管理等方面获取利润。这种共建园区模式对于大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四、先行区域园区共建对我市的几点启示

一是争取从省级层面给予园区共建更多政策支持。客观地讲,虽然江苏、安徽等省有关园区合作共建的政策是为了促进本地重点区域的发展,但也必将对我们浙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于临沪临苏的浙北地区。一方面,在江苏省的行政干预下,苏州、无锡等地产业难以转移到浙北地区;另一方面,江苏、安徽对园区共建的优惠又可能使上海产业转移的重心转向这两省。事实上,现在江苏、安徽与上海的园区合作共建项目较多,而浙江则很少。与此相反,由于我省对于企业的跨省转移没有相关的应对措施,导致温台等地企业外迁的比较多。浙江各市应建议省级层面出台相应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在省内的有序转移,同时增加对上海等地产业转移的吸引力。

二是将园区共建作为我市十二五招商引智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对十二五大平台建设已经有了前瞻性的规划,并酝酿形成了南太湖特色新兴产业集聚区。但这种大平台还只是空间概念上的大平台,在跨县区的园区管理以及招商引资上还很难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特别是南太湖特色新兴产业集聚区内部各区块的产业规划上存在一定的雷同,如生物医药就有南太湖生物医药和织东生物医药高新园,新能源就有康山新能源高新园和李家巷新能源高新园。在现有的管理体制难以解决不同区块相同产业招商中的同质竞争情况下,可以考虑探索通过与上海等发达城市园区共建来加以解决。此外,对于相邻的乡镇而言,在产业发展上保持一定的相似性有利于在区域内聚集形成大产业。但也会导致产业招商上的恶性竞争,因此,县区往往会注重不同乡镇的错位发展,但这样一镇一业的发展模式不利于大产业打造。深圳的计算机产业和手机产业都达2000亿产值左右,共占了工业总产值半壁江山。如果按我们当前的错位发展理念是不可能形成这样的大产业。将合作共建园区的模式引入乡镇园区招商,既可以避免恶性竞争,又有利于跨区域的大产业形成。

三是深化对接沪杭战略积极推进园区共建形式的有效开展。安徽和苏北近年发展速度加快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就是园区共建的推动。园区共建不仅给这些区域带来了一批产业项目,而且对借鉴发达地区招商引资经验和工业园区先进管理理念,培育一批产业发展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苏北的宿迁自2006年成功克隆宿迁苏州工业园后,实现了财政收入在全国333个地级市中排名由2005年的164位跃升到去年的第81位,每年超越20个地级市,年均增长46.3%,去年的财政总收入增加到130.2亿元。在当前的发展趋势下,我市应当考虑利用现有的发展平台,加快研究制定有关园区共建的政策,积极加快与沪杭城市特别是与上海嘉定、松江、临港三新城的全面对接,构建一批共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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