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安徽皖江办:园区合作共建园区征求意见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皖江办 点击数2964 更新时间:2011-8-8 8:50:11 文章录入:rrec 责任编辑:rrec

日前,安徽省皖江办《关于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园区合作共建的初步设想(征求意见稿)》出炉,提出6种合作共建园区的运作模式推进飞地经济,并就利益分享、支持政策、工作机制等提出设想。飞地经济是指两个互相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初步设想”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因地制宜、特色突出的原则,提出6种合作共建的运作模式,分别是园中园模式,在开发园区内划出部分土地,约定投资规模、建设期限、权利义务等,交由外来合作方管理运作。外来合作方根据开发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合作共建园区详规,明确产业定位,自主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

共管园模式,以开发园区为整体,发挥外来合作方的管理、资金和品牌等优势,联合成立管理机构,共同制订规划,共同筹措资金,共同开发建设,共同运营管理。

项目合作模式,外来合作方以高新技术和产品、产业转移项目为纽带,通过技术合作与援助、项目建设及运营等,与开发园区开展合作共建。

贸易合作模式,外来合作方依据合作共建园区的资源、区位、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将总部经济的部分订单和服务需求转移到合作共建园区,在加工贸易和服务外包方面开展合作。

交流合作模式,双方多边园区结为友好园区,互通信息,互派干部,互设代表,互介商资,互搭平台,开展理念互动和成果交流,不定期举办项目推介和对接活动,深化合作,共同发展。

托管园模式,将开发园区的特定区域全权委托给外来合作方,受托方制订规划并经审定后组织实施,独立经营,封闭运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