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城市化”要发展“动力”?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究竟来自哪里?动力应来自人民群众要求自身物质、精神生活不断提高的不懈奋斗中,来自人民群众追求个体健康自由发展的努力之中(马克思曾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来自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推动。社会动力的作用是一种历史演绎的进程,所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毫无疑问,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动力论”观。当今,也就是在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全体人民群众、劳动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自主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是驱动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发展的真正动力。“城市化”仅仅是社会建设表现出来的一个物的客体而已。
“城市化”能拉动内需,从而促进增长?这一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是颠倒(因果)逻辑、混淆事由的表现。城市化,或者城镇建设的推进,应是经济强劲增长、内需十分旺盛的结果,而不是倒过来。进一步阐释是,以世界视角体察现实和回望历史,城市在一定时空域内的兴起和扩张,是经济产业发展特别是农工商业和广泛的服务业发达的产物,决不是相反。在目前国际经济形势低迷、国内经济自身存在某种缺陷而增速相对下行的大背景下,还没有看到由于某个地区“城市化”推进迅速而有效遏止经济增长趋减的势头进而一枝独秀的景象,也没有发现某地区由于“城市化率”提升较快而居民消费指数大幅度上升的确凿事实资料。恰恰不随心愿的可能是,那种没有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模产业作长期支撑、不能提供可靠又广泛的就业基础的单凭“主观意志”的扩城建镇,就成了“打水漂式”投资的一种浪费,成为催生“瓶颈制约”的“发酵剂”,成为转方式、调结构、克“瓶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障碍,从而帮了“倒忙”。
有擅长计算认为,农民消费水平不如市民,农业进城变成市民后就提升了消费。农民进城要住房子,所以要盖很多房子,市政公共设施也要改扩建。这样拉动了内需和增长,还有让人既兴奋又惊喜的具体数字,以及对GDP的贡献率等等。一切似乎“顺理成章”,事实果真如此吗?
事实是,“城市化”与“内需”、“增长”的关系,即“城市化”与(可持续的)经济产业、(可靠广泛的)就业的关系,前者是果,后者是“因”,没有后者,岂有前者。这是常识,是天理。关系搞不顺、颠倒了,欠缺的是科学发展,增添的是折腾和无序。
退一步讨论,农民进城变市民提升消费,关键要解决住房和就业问题。这怎么解决?农民自己买?政府给?市场送?体面就业并保证有合理的收入的解决也并不简单。如果这些实际问题不解决,如何真正实现那个计算出来的拉内需、扩增长的数字?毕竟经济增长、社会前进不是一“计算”就能兑现的。
说到底,进一步有力提升内需消费(特别是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扩增长,关键是要深化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改革。包括工商资本让利,遏制和削减(或税收调节)巨额的机会性所得(含职务所得),建设低成本廉洁政府。要进行税源及分配体制改革,较大幅度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加强社会公益及福利事业建设等等。要形成完备的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利益共享均衡化的长效制度机制。这是一场极为深刻的社会改革,决不是农民进城变市民能替代或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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