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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市化路径:小城镇扩张
作者:周丽敏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点击数1629 更新时间:2013-9-30 15:28:26 文章录入:古月 责任编辑:qinyujia

缺少大城市的浙江省,依靠小城镇的中小企业集群,几乎创造了浙江GDP的全部。

浙江的城镇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0年,浙江省城镇人口比重达61.62%,比2000年提高12.95个百分点,而全国的比例为49.68%。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实现新突破,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在城镇化迅速推进的过程中,浙江也遇到了当前具有普遍性的“土地财政”、“农民被上楼”问题。

今年2月,《浙江省城镇化体系规划(2011-2020)》被批准实施,在城镇化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问题?该如何避免?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何在?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浙江大学中小企业成长与城镇发展研究所所长卫龙宝教授。

 

小城镇,大发展
   

《中国经营报》:2010年,浙江省城镇人口比重达61.62%,比2000年提高12.95个百分点,而全国的比例为49.68%,可以说,浙江省的城镇化速度走在了前列。在你看来,浙江的城镇化是否存在“虚高”之势?浙江省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哪些难题?优势又在哪里?
   
卫龙宝:浙江的城镇化肯定没有“虚高”,从全国来看,浙江大城市的比重很低,数量也较少。但浙江的城镇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浙江的中心镇的发展。浙江城市化的程度其实就是城镇化的程度,除了杭州、宁波、温州以外,浙江其他城市没有按照大城市扩张的模式来发展,是以农村城镇化的产业集群的方式发展。

浙江城镇化的难题是网络式的城镇化走得比较快,而以城镇建设城市的难度更大。
   
优势在于浙江的产业基础支撑较好。农民创业者特别多,在城镇化进程中,跟城镇人口相匹配的工业化进程有着一定的优势,工业化程度比农民居民化的程度超前发展,这对城镇化的推进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非常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的产业支撑。
   
《中国经营报》:城镇化与城市化,虽然只是一字之差,道路却不尽相同,对于应该走城市化道路还是城镇化道路的争议也一直不断。在你看来,未来浙江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原因何在?

卫龙宝:从概念上看,城镇化与城市化没有差异,均是指Urbanization(城市化)这

样一个过程。但在习惯上,人们喜欢赋予城镇化和城市化某种不同的意境,比如在城市化实现的方式上有倚重大城市扩张和农村城镇化推进等。

 浙江城镇化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其道路与江苏、广东、山东等地是不同的,因为浙江的大城市相对较少,但中心镇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节点,必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心镇的地位不断提升,小集镇的数量也会进一步减少,“小乡大集镇、小县大城关”的格局逐步形成。随着未来城镇的集聚度越来越大,小城镇将逐步减少、消亡,最终的过程将是实现城乡一体化。

《中国经营报》:城镇化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步骤和关键环节,这已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的普遍共识。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走向另一个误区,即城乡二元结构演变为城市二元化。如何避免这一误区以推进城乡统筹?

卫龙宝:城市二元结构并不单纯是城市的问题,应该从城乡统筹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通过一些办法避免,如加强户籍与土地制度联动改革。户籍制度是导致我国双重“二元结构”的直接原因,因此,首先应该从逐步消除户籍制度来破解城市二元化;还要加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医疗、失业、救济和救助保障制度;另外,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劳动技能较差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都是“城市二元结构”的重要表现。

   
“群众自愿”是土地征用的根本

   
《中国经营报》:外界普遍认为,目前城市化进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土地财政”,而导致土地城市化明显快于人口城市化,有些地方通过“拆村并居”、“农转非”等形式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农民“被上楼”、“被城镇化”,你如何看待这些现象?对于“土地财政”这个现象,你又如何评价?

卫龙宝:“被上楼”现象在江浙一带还不太突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各地政府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来达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目标。解决农民“被上楼”、“被城镇化”问题的根本在于政府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让土地惠及农民和城乡发展,反哺农民,这也是土地征用的根本。

“土地财政”这个现象确实很严重。许多地方政府青睐 “土地财政”,是因为通过扩张,既获得了大量的收入,又加速了城市的发展。征地是没有错的,但征地是需要程序的。比如村里的土地,需要和村民委员会协商,现在并没有做到。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声音没有传递出来,农民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回应,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假如在征地过程中能倾听农民的意见,能处理好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一进程还是可以推进的。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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