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是典型的大国经济,区域发展条件差异特征明显,实施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是实现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保障。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三次重大调整
1.1949—1978年:向内地推进的平衡发展战略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生产力布局畸形,工业主要集聚在东南沿海一隅。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长时期实施向内地推进的平衡发展战略,国家投资重点布局内陆地区,先后出现了“一五”时期(1953—1957)、“三线建设”时期(1966—1975)两次大规模向内地推进的投资高潮。
实施平衡发展战略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生产力平衡布局理论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生产配置理论,现实依据是出于备战的国防安全考量。实施平衡发展战略,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实施效果利弊并存,“利”表现为推动了内地工业化,促进了内地经济发展;“弊”表现为片面追求平衡发展目标,制约了沿海老工业基地发展和潜力发挥。
2.1979—1990年: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不平衡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后,国家投资、产业布局的重心转向东部沿海地区。“六五”时期(1981—1985)注重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经济。“七五”时期(1986—1990)扬弃沿用30多年的“沿海、内地”区域格局两分法,采用“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带划分法,优先加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带,重点发展中部地带的能源、原材料工业。
实施不平衡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1978年底倡导的“先富后富、共同富裕”论,理论依据主要是增长极理论、梯度推移理论等欧美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理论。不平衡发展战略追求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实践的显著成效是形成了一条从南到北沿海岸线延伸的沿海开放地带,经济特区、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等特殊经济区成为重要的增长极,有力地推动了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动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但集聚效应大于扩散效应,也导致地区差距特别是东西部差距的不断扩大。
选择特定区域,设立特殊经济区培育增长极,发展外向型集聚经济,辐射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是彰显“中国模式”的重要成功经验,也成为了俄罗斯、朝鲜、越南、老挝等国效仿的典范。
3.1991—至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为了防止地区差距不断扩大可能引发的“两极分化”态势,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关注重点。以1999年为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历经了两个不同阶段。
1991—1998年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启动阶段。1991年,《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文件首次提出“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强调“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强调,“坚持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必须贯彻的重要方针。国家“九五”计划(1996—2000)将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列为重要战略任务,明确重点建设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即长江经济带)、环渤海湾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五省地区、西部地区等7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区域协调发展总方针的提出,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了12年的不平衡发展战略调整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199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标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十五”时期(2000—2005),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重点是“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和“提高东部地区的发展水平”。“十一五”时期(2006—2010)和“十二五”时期(2011—2015),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的构成演变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
目前国家实施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简称为“4+4+4”战略。第一个“4”指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地域板块,战略重点是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第二个“4”指“老少边穷地区”,即“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四类国家重点援助的问题区域;第三个“4”指“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四类国家主体功能区。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现了“均衡(公平)优先、兼顾增长(效率)”目标导向,既首要追求促进各区域之间均衡发展的“公平目标”,又兼顾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效率目标”。实施范围也基本上覆盖了全国国土,成效显著,形成了由沿海、沿江、沿边、沿线和内陆纵深推进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有力地促进中西部、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中西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已连续多年高于东部地区,中国区域经济呈现出相对均衡的增长态势,地区差距开始出现逐步缩小的趋势。
总体而言,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与时俱进的积极探索,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框架体系渐趋成型,但仍有诸多的完善创新工作亟待拓展。一是本土化的支撑理论深化探索;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特别是区域规划、区域政策要体现不同区域发展需求、具有分类指导与管理的调控作用;缩小政策单元,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三是国家级城市群、区域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四是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的经济带建设。五是从完善市场机制、合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着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建设。
未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的五大热点
在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主旋律下,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中的五大重大具体战略将会成为未来实施热点:
1.主体功能区战略
“主体功能区”战略是关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实践中的战略性和约束性作用,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动不同自然条件区域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将会引发区域经济行为、区域经济格局的重大变革,从根本上扭转“以GDP论英雄”的“GDP崇拜”积弊,促进区域和谐发展、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重点地区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关于四大地域板块内重点发展地区、全国连片特困地区的部署,对国家已颁布实施、将颁布实施的一批重点地区发展规划和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规划,加强实施跟踪评估;新编制、实施一批跨行政区划、深化区域合作的重大区域规划。看似“天雨散花”、“满天繁星”式的重点地区,实是支撑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托起“富强中国”的“星星之火”。
3.内陆和沿边开放战略
区域协调发展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将会成为未来国家开放战略实施的重点。扩大内陆开放,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地区协作,形成横贯东中西、连接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扩大沿边开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4.流域经济带发展战略
贯通东中西的长江经济带、贯通东西的珠江—西江经济带,将会成为未来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的重点流域经济带,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支撑带。
5.海洋开发战略
在陆海统筹发展的国策下,实施海洋开发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将是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重点;将会拓展国土开发的新空间,培育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
作者简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