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在自贸试验区要做点压力测试,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为此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出台了支持试验区金融改革相关措施共51条,今年2月,人行进一步出台了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外汇管理措施五项实施细则,为自贸试验区更加广泛的经济活动提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
目前我们重点围绕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试点和外汇管理改革五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上,强调核心是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所要求的金融要素和环境。在具体改革模式上,将探索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与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对接模式、资金自由流动的模式、资金市场化定价模式、金融监管的负面清单模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网模式等,为全国金融改革积累经验。
(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形成“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自贸试验区试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准入门槛大大下降,这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主要以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6方面为重点,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二、积极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2013年,我们选择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已推出的23项开放措施中,除有限牌照银行1项外,其余22项已经落地。2014年我们将结合编制2014年版负面清单,探索对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检测检验认证、影视出版等服务业领域提出新的扩大开放举措,对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制造、新能源等新兴制造业领域提出外资准入的开放措施。
同时,试验区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编制新的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以国际贸易、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和高端制造五大产业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区内服务业比重,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在功能创新拓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的试点,形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抓紧完善法制保障,确保改革试点于法有据
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不是“摸着石头过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就需要我们对一些规则进行破立。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先立法、再推进”,确保法制环境规范。目前,全国人大、国务院针对试点内容已暂时调整实施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和3份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13个国家部委相继出台了支持自贸试验区商事登记、贸易航运、金融财税、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文件。上海市政府发布实施了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正在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保障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的有序推进。
今年是自贸区推进建设发展和形成示范成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试验区总体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努力用高质量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戴海波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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