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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夏仙:坚持目标导向,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1420 更新时间:2019-3-31 17:36:00 文章录入:panting 责任编辑:panting

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决胜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是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重点和方向。

第一,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精准扶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为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一户不能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精准扶贫,同时要求各地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6年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000多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7%。但同时,也要看到,扶贫工作越往后压力越大,从总量上看,我国仍有1660万农村贫困人口尚未脱贫;从分布上看,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三区三州”,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脱贫难度大;从趋势上看,要不断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增强“造血”功能。

第二,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截止到2018年,我国人口已达到13.9亿。对于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当前,从国际看,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稳,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从国内看,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阵痛明显,新老矛盾叠加交织。在这种情况下,粮食安全就能起到“压舱石”的作用,有利于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必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体来说,一是要确保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尤其是要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同时,要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多元化的进口渠道,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按照规划,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全面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三是要利用科技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推进我国农机装备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第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制定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从规划背景到规划实施,分十一篇三十七章,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为重点,包括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贯穿我国现代化的整体进程,并不是阶段性的战略,因此,一定要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第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焕发乡村生机活力。土地问题是乡村振兴中的关键问题。40年前的农村改革创新了我国传统的土地产权制度,40年后改革再出发,仍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在2018年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三是稳妥审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集中清理“空壳合作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这一条例的颁布和落实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者: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傅夏仙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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