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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59 更新时间:2010-5-28 23:21:34 文章录入:rongyizhong 责任编辑:rongyizhong

《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编制皖北地区发展规划、加强重大项目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徽省委、省政府524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又推出10项新的措施,帮助皖北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支持重点更突出,扶持政策更实惠。若干意见在加强对整个皖北地区发展统筹规划的同时,更加突出三市七县(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和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阳县、寿县、霍邱县、濉溪县)这个重点。在重大项目支持上,重点支持皖北地区煤电项目建设,优先向三市七县倾斜,发展坑口电站、煤化工、农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型和优势旅游等重点项目。在财政资金支持上,从2010年起连续3年,省财政对三市七县每年补助从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同时对三市七县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省财政负担75%

    针对生产要素的瓶颈制约,若干意见从金融服务支持、土地整治试点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皖北地区要素配置能力。编制皖北地区系统性融资规划,确保每年信贷保持较高增长水平,逐步提高三市七县存贷比。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确保到2012年每年新增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在淮河流域开展基本农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3年总投资35亿元以上。深化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建立涉地指标交易平台。支持合肥等市县为三市七县土地整理垫付前期资金,整理置换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有偿调剂给垫付资金方使用,也可用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价入股,共建合作园区。

    皖北发展,关键在人。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全民创业、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皖北发展的内在动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每年从加快皖北地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单独列支1000万元,专项用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布局向皖北地区倾斜,每个园区扶持资金150万元。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皖北创业。采取教师校长分级轮训、抽调骨干教师支教、结对合作共同办学等方式,提升皖北教育发展水平。同时,在干部队伍建设、优秀人才引进等方面,向三市七县倾斜。

    此外,若干意见还要求建立加快皖北发展常设机构,并深入开展结对合作工作,支持三市七县与省外地区和企业开展园区共建,合作园区内企业享受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政策。皖北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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