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确立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
迟福林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任务远未完成,改革将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是一个大方向,不能动摇,更不能改变。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十二五”改革攻坚,面对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什么。
“十二五”改革是不是直面“中等收入陷阱”?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其实质是在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时,由于发展方式选择的不当或失误,使经济增长长期低迷、甚至停滞。201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面对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应当引起高度警惕。
我国有没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从现实看,有两个问题很突出:一是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比较严重;二是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是一个基本现实。现在我国的居民消费率为35%左右,其中城镇居民消费率为26.75%,农村居民消费率仅为8%。由这两大突出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有加大的趋势。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一个转型大国,有多方面条件可以避免“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在于,如果发展方式转型不到位,经济结构难以有大的调整,“十二五”末期经济增长就有可能大幅下滑。从现实看,我国有可能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在某些方面不是在减少,而是有所增大。例如,贫富差距、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等。从中长期看,远虑大于近忧。
民富优先的转型与改革应不应当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目标追求?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是发展导向由经济总量转向国民收入,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在这个背景下,民富优先应当成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追求和基本目标。
(1)民富优先是释放和扩大社会总需求的重大选择。毫无疑问,过去30年,国富优先对于解决我国私人产品短缺起到了重大的历史作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在公共产品短缺取代私人产品短缺并成为经济社会突出矛盾的背景下,继续坚持国富优先的发展导向,就会使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快于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从而使社会总需求不足,居民消费率逐年走低。
(2)民富优先是改变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趋势的重大选择。我国消费的主体和基础是中低收入群体。有人说中国的消费水平不低了。但是,需要看到中低消费群体的消费倾向、消费水平以及消费率存在一系列的突出问题。
(3)民富优先是实现公平发展的重大选择。城乡公平,劳动力公平,利益表达诉求的公平,都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
“十二五”民富优先的转型与改革需要在哪几个方面尽快实现突破?当前,有学者、尤其是经济学者对收入分配改革有不同的看法,对财税体制改革也有不同的主张,这些看法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会产生某些影响。站在二次转型的趋势来看,确立以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会促进相关共识的形成。
(1)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要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为主要目标。比如,“两个同步“怎么具体化,如果确立了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两个同步”的指标就容易统一: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一致;收入增长是实际增长,而不是名义增长;收入增长不仅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
(2)尽快推进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从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看,现行财税体制矛盾问题相当突出,已到了不能不改、需加快改革的地步。这是因为,现行的财税体制与GDP总量发展、国富优先发展导向相适应。发展方式转变要有所突破,财税体制改革首当其冲。
(3)尽快推进政府转型。应当说,过去30年各级政府在做大GDP总量中是有成功经验的。但是,在扩大消费需求、解决公共产品短缺方面,经验还是欠缺的。
“十二五”要确立以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需要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政府转型三个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