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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上海经验 自贸区暂不会新增试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4050 更新时间:2014-3-10 22:58:48
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好、管理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并开展若干新的试点。”

各省代表团也抓住全国两会这个时机,通过提案、议案或当面汇报的方式,向高层表达申报自贸区的意愿。

九三学社中央今年的党派提案是《关于在中部地区宜率先在郑州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提案》,提出有必要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域新郑保税区为依托,率先设立中部地区的自贸试验区。全国政协委员李铀以个人名义提交了《关于支持成都建设内陆自由贸易区的提案》,政协委员施中岩提交了《关于设立大连自由贸易区的提案》。

 

短期暂不铺开

针对“自贸区热”这一现象,上述国务院高层人士在下团时感叹道:“很多代表团都会主动提出设立自贸区。大家都认为自贸区是新的政策洼地,如果拿下自贸区,就会在新一轮的开放中占得先机,反之就会落后。其实,设立上海自贸区,就是为了推广到其他地方。”

尽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若干新的试点”,各地也踊跃申报,但根据上证报记者在两会期间的采访,在上海形成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会批设新的自贸区(以在区内暂停施行相关法律的形式)。

本月底,上海自贸区即将迎来挂牌6个月。根据上海市委书记韩正的说法,自贸区挂牌半年之际,将进行一次评估和总结。上海会力争在自贸区挂牌一周年之际,形成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上海自贸区的各项改革中,尤其是金融改革事项不会在短期内复制推广到其他地区。韩正在回答上证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自贸区各项金融细则的出台,还不到一个月,刚开始施行。”

韩正对自贸区运行近半年的评价是“总体顺利平稳,甚至稍好于预期”,但上海市相关负责人和上述国务院高层人士都提到了上海自贸区在运行过程中的两个挑战:负面清单过长,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审查能否跟上“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模式。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7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传统上,我们习惯前置性监管,对审批之后如何加强监管,是一个考验,也是制度创新的探索。下一步,商务部将在评估和总结上海自贸区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继续完善和缩减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健全试验区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体系方面进行认真的评估和总结,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述国务院高层人士明确指出:“干这件事,压力不在中央,而是承担试点任务的地方。这并不是争取优惠政策,而是体制机制的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后,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外资都能畅通无阻地进入了,会不会过剩呢?会不会把内资都打垮呢?审批也会大大减少,重点要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金融也要采取国际通行的审慎原则。所以说,这事儿干起来是不容易的,如果管理体制不能及时跟上,会产生很多问题。所以说,如果真想干,就抓紧研究怎么进行改革。”(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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