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北地区幅员面积占我省48.7%,是全国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主要的羌族聚居区,也是我省最主要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发展最滞后的欠发达区域,更是我省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亟须攻坚的短板区域。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建立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有望通过实施特殊性经济和生态政策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目标。
这一地区雄峻的地形地貌决定了其主要经济形态应当是具有显著地理特征的沟谷经济。
川西北地区主要由位于我省西北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构成,为青藏高原东南缘和横断山脉的一部分,是四川省地势最高,自然资源密集,生态地位举足轻重的生态涵养区。
特殊地理条件决定要重点发展沟谷经济
川西北地区地形地貌分为高原、山原、高山峡谷三大类型。受高山深涧的特殊地理条件限制,大面积区域为不适合人类活动的高山、高寒、高海拔地区,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不具备经济集聚的基础条件,其绝大部分人口、产业都集中分布于山原之间、江河两侧的狭长的沟谷地带。在地理学意义上,沟谷是指经水流长时间侵蚀所成的槽形洼地,就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而言是最适宜物种生长之地。在经济学意义上,沟谷则是指地形、自然和经济条件最适宜人类生活和经济集聚之地。在川西北甘孜和阿坝两州,盘踞着成百上千条跌宕起伏、纵横交错的沟谷,这是最适宜农业、清洁能源和旅游业适度规模开发的地带。
沟谷经济正是指具有特定区位条件的高原、高山区,依托数量丰富的山谷、峡谷和河谷等沟谷资源,利用在沿沟沿谷地带丰富的水资源条件和多样的地理条件,打造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农业为核心,以工业为龙头,以旅游业为纽带的多功能特色经济带。沟谷经济是一种基于区域地理条件的重要的经济形态,是川西北地区实现赶超跨越、“绿色崛起”的最可依赖的经济载体。
以生态经济为主线推进沟谷经济发展
在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川西北地区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地区既是生态关键区域又是生态脆弱区域,既是多种资源的富集区域,又是工业开发落后、旅游开发不足的典型农业经济区域。川西北地区的主体功能和地理特征决定了,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带状发展,通过基础设施改善,加大和引导现代优质生产要素密集投入,重点在沿沟沿谷沿江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带,打造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线的高原生态沟谷经济。
以高原生态蔬菜、优质水果和特色养殖为重点发展沟谷绿色农业。利用沟谷地带优良的农业资源和独特的气候条件,重点实施“精致高端、绿色生态”沟谷农业发展战略。
以清洁能源和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发展沟谷低碳工业。有序发展水电产业,加强水电开发河谷和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安置库区移民,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赢”。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发电,促进气候资源向气候经济转变。在较为宽阔、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河谷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发展本地特色果蔬、畜产品、藏中药材、山野菜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以高原景观、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为重点发展沟谷生态旅游业。将川西北地区的雪山、冰川、原始森林、大草原、江河等世界奇特的自然景观与绚丽多彩的藏羌民族文化和举世无双的红军长征文化资源有机融合,打造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习体验型红色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
设立国家级生态特区助推沟谷经济发展
为了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议在川西北地区设立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特区——“川西北国家生态特区”。川西北国家生态特区是指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甘孜州和阿坝州为核心地带,实行生态化发展、全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特别地区,其主要职能是通过一系列开创性改革试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经济系统,打造全国重要的“生态极”,实现“绿色崛起”。争取把川西北国家生态特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基金、生态建设、生态补偿、资源税费征收和目标考评等机制体制的改革试验。
设立川西北绿色产业基金。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加,筹集设立川西北绿色产业基金。该基金用于重点支持川西北地区沟谷地带绿色农业、低碳工业和生态旅游业发展。同时,允许川西北地区州、县两级政府以清洁能源税收、生态补偿资金等预期收入为偿债保证,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增强基层政府沟谷生态产业发展投资能力。
深化生态建设机制。不断完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奖补、湿地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机制,将生态建设相关的政策、资金、项目进一步向生态特区倾斜。同时,继续深入探索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群众生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验,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川西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岷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细化生态补偿措施。逐步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国内外企业及其他机构购买川西北地区的水指标、排污指标和碳排放指标,或到川西北地区投资生态建设以换取指标。
改革资源税费征收体制。率先进行资源税费征收体制改革试点,改善垄断性收益征税的问题,进一步调高水电、矿产开发等资源税征收标准,合理增加资源开采地税收留存比例。将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纳入资源税费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费征收方式,完善“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征税方式。
建立生态导向的目标考评体制。率先调整和改进川西北国家生态特区各级政府的目标考评制度,不再以传统GDP、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等经济指标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倡导绿色GDP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指标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体系。
作者分别系省社科院党委书记、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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