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简报
(2010年第6期)
12月14日晚上18:30-20:30在人大求是楼419室召开第六期读书会。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张清勇博士受邀做了题为农地转用开发模式地区差异的解释的学术报告,共有13名读书会会员参加本次会议。
张清勇博士的报告是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同区域农地开放模式差异这一问题为研究目标,提出同一部《土地管理法》下,不同地区农地开放模式为什么会存在显著差异的问题,并以东莞模式和苏州模式为例,分析了农地开发模式存在差异的可能原因。
张清勇在详细介绍了东莞土地开发模式和苏州土地开发模式之后,认为东莞农地开发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农村村集体自主开发,政府引导为辅。而苏州农地开发模式基本是由政府主导的,农村村集体处于被动和下风的地位。而形成这两种不同模式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东莞经济发展的主导者和农地所有者都是农村村集体,这两者是一体的;而在苏州,经济发展的主导者是不占有农地的镇政府或更高一级政府,而农地占有者是农村村集体,这两者不是一体的。而经济发展主导者在农地开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现有征地制度下,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者是否和集体农地的所有者是否合二为一,是造成转用开发模式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
参会成员在报告中积极参与了农地开发模式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并对东莞农地开发模式与苏州农地开发模式差异形成的原因进一步深化。虽然读书会讨论的内容限制在两种土地开发差异形成的原因这一问题上,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也进行一下规范分析,拷问这两种开发模式究竟孰优孰劣?
本次读书会在大家融洽的讨论气氛中结束。
(焦张义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