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
联系电话:(021) 65903581
联系人:盛伟
计划招生:17人(含硕博连读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全部专业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②博士生须参加学院每期组织的双周博士生论坛,自二年级开始需报告己的研究进展;③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成果质量,对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城市与区域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④ 鼓励博士生对外交流,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报告进行科研奖,具体参见城市与区域科学院相关文件规定;⑤ 城市经济与管理专业由我校上海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研究院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实施,学生管理归属于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老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A组:
01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区域经济发展与规划
03城市经济理论与群研究
B组:
04农业经济学 |
豆建民、刘乃全
张学良、汪伟
黄赜琳、计小青
邓涛涛、孟美侠
吴方卫、许庆
张锦华、孙星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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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2 |
城市经济与管理 |
01城市及城市群经济
02城乡建设与管理
03城市能源经济与管理
04城市房地产金融与管理
05自由贸易区经济与管理 |
赵晓雷、曹建华、金钟范、胡彬、邵帅、何骏、王婧 |
“申请考核”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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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方案
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2017 年实施博士研究生招制度改革,全部试行“申请考核”选拔。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 -6≥430 或 IELTS ≥6.0 或 TOEFL ≥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支付考核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者于2016 年 10 月 1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核费( 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十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 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不少于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需就读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摘要和目录等);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 、未发表的工作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 ,不超过 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济学权威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等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认定的权威A类或者B类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7)推荐信:两位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
(8)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研究院或部明信);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
(10)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递交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 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223 办公室盛伟老师(200433 )
注:① 申请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不全将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消博士资格入退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12 月中旬将通过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
2、由城市与区域科学院(财经研究所)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知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原则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城市与区域科院(财经研究所)生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区域经济学专业 对 01 -03 方向,统一进行初审、综合考核和录取,对 04 农业经济学 农业经济学方向的考生单独进行初审综合考核和录取。
2、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3、奖学金及津贴在学校相关奖励基础上,学院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每人每月增加 800 元。
4、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委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