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4月。是武汉大学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共同成立的一所直属学校管理的跨学科实体性研究机构。旨在通过整合武汉大学经济学、法学、地理学、城市规划、资源环境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力量,围绕中部崛起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研究院设有区域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是直属学校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200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现有在职教职工10人,其中专职教师8人,另有兼职研究人员10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报考武汉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和研究生院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的文件及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根据本院的学科状况,2013年计划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区域经济学。学院具体信息可见http://idcc.whu.edu.cn,欢迎来自经济学、城市规划、地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的考生积极报考。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生源学校为“985”高校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生源学校为“211”高校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特别奖励。
(三)优先推荐推免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1+4”硕博连读。
(四)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五、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六、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接收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时间:2012年10月中旬。 (三)10月20日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七、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课笔试。取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携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二)综合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各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八、“直博生”选拔
我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直博生”招生,即: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九、联系方式
考生如对以上信息有进一步问题,可联系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027-68752066,或王磊老师leiwang@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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