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区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是指经济总量增长,主要表现为GDP的增长,而经济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优化、经济质量提升、民生福利增加、经济环境改善等。故说“发展是硬道理”是对的,但说“增长是硬道理”则不一定对。 所谓“增长主义”,是指一切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将经济增长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将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指标,搞GDP竞赛,搞“GDP崇拜”。 中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增长的追求有其必然性,但当中国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后、当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后、当社会公平问题凸显后,我们应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尽快将发展目标从单纯的“增长主义”中摆脱出来,更加强调科学发展、公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然而,虽然我们已认识到“增长主义”的问题,但要摆脱其束缚绝非易事。因为“增长主义”之所以流行,有着各种深刻的背景和原因:一是经济增长可以缓解贫穷。当国民刚刚从贫困线上挣扎过来后,往往对经济增长有着强烈的渴求。人的需求虽然很多,但在生活水平较低时,满足吃穿温饱的需求是首要的,而经济增长可以满足这些需求。即便是生活水平很高后,也会因为惯性作用仍然追求高增长。二是经济增长可以证明政绩。经济增长可以方便地用GDP来衡量,可以较容易地获取详实数据,统计、衡量、评价和考核GDP有很成熟的理论和技术,用GDP可以方便而直观地比较各国或各地区的增长成效,可以排名,可以证明政府及其相关官员的政绩,因而为各国政府和各级政府官员所喜爱。三是经济增长可以为推动者和参与者带来直接利益。对政府来说,GDP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是成正比的,追求GDP增长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增加财政收入不仅为增加工资等待遇提供了支撑,而且扩大了相关官员的收入支配范围和能力。对企业来说,追求贡献于GDP的产值,既可以增加利润空间,又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等。四是快速经济增长可以掩盖很多社会矛盾和工作缺陷,有所谓“一俊遮百丑”。当经济增长较快时,许多问题和矛盾不至于“水落石出”,可以掩盖于一时,有时还可以在增长中解决一些问题。正因为以上原因,经济增长在当代人各主体之间容易达成共识,成为一种不知不觉的趋势性力量。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经济增长,但也要认识到,长期奉行“增长主义”必然带来如下结果。一是资源被过多消耗。经济增长是要消耗资源的,但过快的赶超式增长会过多过快地消耗资源能源,造成资源短缺和资源价格过快上涨。二是环境被大范围严重破坏。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推进时期,经济增长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这是难以避免的现象。但若在此时期奉行“增长主义”,则会加剧环境的破坏,甚至造成难以逆转的生态环境破坏。三是人口增长被太长时间抑制,老龄化提前到来。人口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当人口尤其是非生产性人口过多时,会陷入人口的“马尔萨斯陷阱”,阻碍经济增长。故为了更快地实现经济增长,有必要推出计划生育政策。但计划生育政策过长时间实施后,会带来人口不能正常更替等问题,并造成“人口红利”提前消失,反而阻碍长期经济增长。四是劳动力被过度使用,劳动者的休闲时间被过多占用,幸福指数下降。劳动力是经济增长的必备要素,劳动力数量、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强度是有弹性的,在“增长主义”引导下,一些不应作为劳动力的人(如童工等)会被拉入劳动力队伍,劳动力工作时间会被延长(如过度加班、取消或减少节假日等),部分劳动力被强迫长时间进行高强度劳动。五是货币被过多超发,通胀经常出现。货币是社会最重要的契约,应尽可能保持相对稳定,但在“增长主义”作用下,货币常常被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工具,经常被过多超发,由此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泡沫等,损害社会公平和经济持续发展。六是投资被过度依赖,消费被抑制。出口、投资、消费“三驾马车”本是GDP的三个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非原因,是经济低迷时抚平经济波动的不得已手段,但在“增长主义”下,不仅“三驾马车”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常规手段,而且在“三驾马车”内部,投资因为最易为政府所掌握而被过度依赖,因而抑制了消费,反而损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七是工业化、城镇化被超前推进,形成了“赶超症”。工业化、城镇化是现代化过程中的规律性现象,是一个历史过程,但在“增长主义”下,工业化、城镇化常常成为短期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被超前推进,因而出现了拔苗助长式的工业化和城镇化。 “增长主义”作为一种理念、目标和战略,需要一整套相应制度来支撑。一旦步入“增长主义”的轨道,往往会倒逼形成如下一套制度体系:一是政府制度,即政府的主要职能变成了促进经济增长,而非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角色演变成经济建设中的“运动员”而非仅仅是“裁判员”。二是干部考核制度,对干部的考核以GDP增长为导向,主要考核GDP增速、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至于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民生福利、环境保护等指标则处于相对次要位置。三是价格制度,一些重要生产要素的价格不是由市场供求决定,而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资源能源价格、资金价格、环保价格、劳动力价格常常被人为压低,以获得低成本竞争优势,拉动经济增长。四是土地制度,通过“土地财政”来拉动经济高速增长。五是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的相当部分直接成为经济建设支出,主要服务于经济增长。六是金融制度,特别是货币制度和信贷制度设计以促进经济增长为主要目的。 要让“增长主义”回归经济发展的正途,必须“三管齐下”。第一,转变观念。将经济增长当手段而非目的。综合考虑经济总量增长、经济结构优化、经济质量提升、经济环境改善、民生福利增加等目标。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将社会公平正义、民众权利保障置于更重要的位置。第二,改革制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改革政府制度,转变政府职能,让企业成为增长的主角,政府主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干部考核制度,不能仅以GDP论英雄,提高民生、环境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改革价格制度,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产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土地制度,逐步取消“土地财政”,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财政和金融制度,实现公共财政和币值稳定的目标。第三,转变发展方式。将经济发展由粗放转为集约,由主要依靠出口、投资、消费“三驾马车”来拉动经济增长,转为主要依靠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三大发动机”来拉动经济增长。 李佐军 ,工作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