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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消除“半城市化”现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48 更新时间:2011-4-7 19:41:52

重视消除半城市化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方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民工潮形式进城打工,初步完成了劳动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另一方面,城市发展亟需大量建设用地,从而造成了土地的城市化。由于城乡系统之间的不衔接、社会生活和行动层面的不融合以及在社会认同上的疏离化,无论是劳动力城市化,还是土地城市化,并非完整意义上的城市化,由此带来许多问题,也面临诸多挑战。这种被学界称为半城市化的现象,不容忽视。
  半城市化概念,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几乎没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和各种政治权利,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因此,他们又被称为灰色人口
  半城市化现象是计划经济时代户籍制度的产物,最终需要通过持续的城市化和相关的体制改革来消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主线,完成半城市化全城市化的转变,变人口的压力为发展的动力,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解决半城市化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进城落户的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承担相同的市民义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
  政策层面,围绕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机制建设,研究创新政策法规。目前农民工在医疗、教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没有享受到应得的服务,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城市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增强体系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必须采取自愿、有序、分类、统筹的方针。
  社会层面,建立完善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市场化机制。让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过程市场化,在社会层面寻求更多机构、企业、个人的参与和投入,形成政策引导、社会支持的双向结构和良好运转模式,有助于解决农民工转化的成本问题。
  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类社会服务和支持机构,为农民工在转变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充分的援助和指导,起到转变一个、安定一家、带动一群的效果。同时,也让更多城市居民理解和认同农民转变为市民后的社会地位和权益。

 

文章来源:浙江区域经济网

文章录入:rongyizhong    责任编辑:rongyi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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