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两大城市集群,对于区域协调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试验价值。
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集群对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这一背景下,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现有实践及未来走向,对中部地区乃至对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无疑具有很强的试验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在中部地区具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长株潭城市群总面积占湖南的29.7%,人口占湖南的39.3%,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核心角色;武汉城市圈总面积占湖北的31.1%,人口占湖北的51.2%,是湖北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两者都是长江中游最重要的城市群,是中西部发展最具潜力的重要区域,比较这两大城市集群的优势及待解难题,对于中部崛起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战略支点在承东启西、连接南北中作用至关重要。
比较优势明显
比较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其具有以下五方面的比较优势。
首先是地理和交通区位优势突出。两大城市圈位于中部地区的经济腹地,处于我国东西和南北的结合部和我国“十”字形一级发展轴线的交汇处。隔江相望的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共同组成的长江中游大经济区,东承“长三角”,南连“珠三角”,北接“京津冀”,西启“成渝”,具有独特的综合区位优势,是我国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纽带和桥梁,是长江流域经济带和京广铁路经济带的交汇中心,铁路、水运、公路、空运优势均十分明显,是名副其实的综合交通枢纽。
其次是显著的综合实力和较强的增长潜力。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是湖南湖北两省各自的经济发展核心区,聚散功能强劲,综合实力显著。从2007年1~9月的统计指标来看,武汉城市圈GDP占湖北的63.66%,其他指标也基本占到了50%以上,而长株潭城市群仅长沙、株洲、湘潭三市GDP已占全省的39.22%,其他指标也基本超过或者接近40%。
从增长方面来看,武汉城市圈中武汉作为特大中心城市继续领先增长,GDP增长率达到15.6%,而整个城市圈预计略好于去年,超过14%。长株潭城市群2006年GDP同比增长超过14%;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15.4%。
武汉城市圈具有强市弱圈的明显特征,周围卫星城市规模较小、发展速度较慢;而长株潭城市群中第一层次长沙与第二层次株洲、湘潭之间差距相对较小。
三是密集的科教和智力资源。武汉城市圈有科研院所59所,在校大学生92万人,在全国位居第二;拥有院士48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4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际级生产力研究中心3个,科研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
长株潭城市群拥有“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遗传学家卢光琇、“新材料专家”黄伯云等世界知名科学家,两院院士达45人,有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49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四是产业基础雄厚,具有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优势。武钢、湘钢为我国中部和西南地区重要的钢铁生产企业,中国石化武汉80万吨乙烯项目将使武汉成为中部地区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和产品供应中心,两者构成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基地。
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也是我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武汉城市圈是中部地区最大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地,并日渐成为以光电子信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而长株潭具有步行机器人,“蜂王”飞行器,智能工具机,“银河”I、Ⅱ型巨型高速电子计算机和国产飞机刹车片等众多中国第一。
“两湖熟,天下足”。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基地,是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油料生产区域之一,是中部地区重要的粮食、烟草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中心。长株潭的文化产业、武汉的动漫创意产业在中部独树一帜,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五是市场发达,具有推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良好基础。武汉、长沙市均为我国的商务重镇,长株潭城市群拥有世界500强投资企业89家;武汉城市圈不仅拥有世界500强投资企业69家,还拥有一批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专业和综合商品交易市场。
中心功能有待强化
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的开发开放中具有明显的龙头和枢纽作用,中心城市发展和区域整体联动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区域发展需要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同时中心城市的长期稳定发展也离不开区域腹地的支撑。
武汉是中部惟一的副省级城市,“一城独大”是武汉城市圈有别于其他城市圈(群)的显著特征。
长株潭城市群则是“3+5”片状圈层结构,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成“品”字分布在20分钟车程的空间距离内,经过近几年一体化推进,已经形成了一个大的核心都市区域,具有特大城市轮廓。
与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等城市相比,武汉、长沙等中部省会城市的中心性不及它们,面对区域发展新形势,迫切需要强化这两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功能,迫切需要中部地区各城市及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共谋崛起、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共识,以中心城市带动腹地,整合资源,提高区域整体实力。
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未来发展,可以强化中部区域经济中心功能,并建立两个城市圈高层合作与对话机制,形成中部地区以城市群为依托的区域互动机制和整体发展格局,协调协商以特大中心城市为核心构造中部地区双核和多核型的“武汉-长株潭”大经济区,打造我国区域经济增长又一极。
仍存“一体化”瓶颈
从全国区域经济协调的大局着眼,市场化程度更逊一筹的中部尤需进行体制探索。
事实上,中部也在积极进行城市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2006年前后,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先后出台,有关部门为做好与总体规划的配套协调也拟定了相应的专项规划。同时,在基础设施、产业、市场、城乡、资源环境一体化方面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长株潭已经实行了公交同城,武汉城市圈银行跨区域票据交换系统、跨行支付系统等“金融同城”措施正逐步实施,武汉和鄂州率先取消两市移动通信漫游费,等等。
城市圈发展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融入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这些体制机制障碍既有地方层面的,也有国家层面的。
比如,现有的财政、税收、投资等各种体制、政策,从中央到地方都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客观上导致圈内的产业布局难以合理优化,产业链难以进一步延伸;基础设施建设因条块管理体制和相关法规限制,难以形成共建共享机制;环境同治由于责任机制、补偿机制不到位,难以形成强大合力;受现行电信规则制约,未能实现通信同城收费、统一区号;要素市场改革滞后,缺乏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监管,导致要素市场体系不健全,存在地域封锁、监管分离、功能不强等问题;资本市场工具单一,适应不了市场化融资的要求;中介服务市场存在着不合理的部门准入限制;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现象突出,公共服务难以均等化。
上述问题,除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外,都是由行政区划经济导致的,需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必须给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在有关领域率先突破的空间,把目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土地使用、财政、税收、投资等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市场体系建设难以统一、社会资源难以整合、教育科技以及基础设施的区域共建共享的机制难以形成等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问题,放到这块试验田中来试点,借助国家层面的力量化解城市圈建设中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运行机制,为我国以城市圈建设为主体的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累经验,为其他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示范。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武汉市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在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地位,把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落到实处。
以“两型”试验为突破口
如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今日中国意义重大,这方面,集工业、能源、农业和交通优势于一体的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无疑具有很高的试验价值,以“两型社会”试验为突破口,将全面提高两大城市圈的整体素质。
一是重视规划。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均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发展要求及承载能力,按主体功能区要求划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远景开发、规划期内可建设和已建成五类区域进行有序开发,按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强调集约。如长株潭摒弃了传统的摊大饼模式,按照紧凑布局、生态隔离的组团式、友好型、集约化发展的新理念,将核心区规划为以长沙为主,株洲、湘潭为副,相向地区保留大片绿地的“一主两副环绿心”结构,构成组团特色鲜明、内在联系紧密的大都市区。
三是追求和谐。按照城乡统筹、人地协调的和谐理念,突出了城市生态和城市环保,提出了一套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的指标体系。
四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武汉、株洲等均属传统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偏重,节能减排压力大任务重。工作比一般城市更难,也因此更具试验价值。
湖北湖南均以湖泊众多闻名,东湖、梁子湖、洪湖以及大别山地区是武汉城市圈两大生态板块,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西地区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大生态板块,两地共有近900公里的长江防洪堤。长株潭城市群南北之间以及武汉与周边城市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经济发展结构差异,东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发展梯度差。比如,武汉与黄冈人均GDP相差近5倍,武汉拥有良好产业基础和科教研发实力,周边城市腹地则拥有较为宽松资源和较低开发成本。如何按主体功能区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条件,进行科学合理开发、综合利用、集约使用资源,如何把中心城市发展同周边城市腹地开发与保护生态结合起来,如何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既是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需要及时面对、寻求突破性破解的重大问题,也是湖北湖南两省乃至中部地区和全国其他区域需要共同探索的重大问题。
总体而言,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加大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机制条件。根据这两个区域特有的阶段性特征和特殊市情进行相关探索,有利于探索特大城市尤其是老工业基地节能减排、集约利用资源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新经验新思路,有利于探索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的新路径新举措,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并对全国范围的水资源综合保护和利用、江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长江黄河跨区域的治污体制机制的构造提供示范。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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