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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商品经济发展路径的比较及选择
——兼论中西方经济学之区别及其根源
作者:冯彦明 文章来源:区域经济评论 点击数:4259 更新时间:2020-3-18 9:40:55

作者简介:冯彦明,男,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北京产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北京 100081)。

 

中国历史上商业发展很早,还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货币的国家之一,期间不乏高度繁荣的发展时期,但中国并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资本主义、产生西方式的工业革命。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新动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绽露新曙光之际,仍然有人在思想上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迷恋西方的物质文明,盲信西方的自由平等。那么,如何认识中西方历史上走过的路?中国未来的路该如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该如何定义商品经济?本文试图结合这些问题,从对比的角度,挖掘和分析中西方(主要是中国和西欧)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路径及其深层原因,说明商品经济的两面性及其管理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之路,为实现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一、历史上中西方商品经济发展的路径比较

商品交换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商品经济作为一种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形态,更是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从历史上看,中国实行了一种看似矛盾实则必然的经济形式:商品交换出现很早但商品经济形成很晚、个人(家庭)间的商品交换非常偶然但社会总的商品交换规模很大、官府几乎都是非生产性消费但同时又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行限制。这一自然经济与商业贸易并存的特点成为中国有别于西方纯粹商业化的独特的经济发展之路。

1.历史上中国的经济发展路径

中国很早就形成了统一的国家,在商朝时已经拥有了很大的疆域。虽然在之后的各个时期由于诸侯割据或其他原因,疆域面积时大时小,但稳定而统一的政治一直未变。特别是秦朝时统一了文字、度量衡和货币,更大大便利了交换。政治的相对稳定和国家管理的相对统一,在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的同时,也为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干预和贯彻统治者的思想打下了基础。中国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就带有这种明显的中国特色。

根据记载和考证,中国历史上的商业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盐铁和奢侈品交易。这类商品交易从产品的生产、运输到交易、消费都主要被官府所控制,特别是奢侈品,主要供官府和小部分富家消费,不会形成占主导地位的商品经济形态。第二类是手工业品交易。交易的手工业品既有供民间生活和生产所需的普通用品,也有供官府享受和军队所需的专用物资。虽然这类交易的规模比较大,但除部分被官营外,大部分是分散和零星交易,不足以形成独立的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第三类是农副产品交易。这应该是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与民众生产和生活相关度最高的商品交易,但这类交易的主要目的是调剂余缺,为买而卖,不同于商品经济形态中的为卖而买、贱买贵卖。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商品交换很早,但除官有、官营、官控的小部分商品生产和交换外,与社会生产密切相关的大部分商品生产和交换仍然处于偶然阶段,并没有、也不会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商品经济。

从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及特点来看。中国封建社会有两个基本的经济单位,这就是地主和农民。一家一户的农民把农业与手工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以耕助织”的生产形式一直延续;地主阶级虽然从农民那里剥削产品,但剥削来的产品也主要是用于自身消费,对外出售和交换的部分所占比例不大,而且出售和交换也不以财富积累为目的。这就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个人偶然但集体必然的商品贸易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户出售和交换商品是为买而卖,即为了需要(满足消费)而不得不出售自己的产品。甚至农户发展手工业的原因也是如此:因为需要铁制农具、木制家具、棉织衣服,所以在农忙之余学会了铁匠、木匠、纺纱织布做衣服等。当然,在这些商品交换中,也有一类是为了获利而出售的,如食盐,但这是由官方垄断的,并不会对自然经济产生冲击。由此,由于农民数量多,是市场的主体,因而无论何种商品交换,都不足以对自然经济产生致命性冲击。即使是手工业生产者,虽然其已经带有商品生产的成分,但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下,他们的主要目的也是解决基本的生活,获取利润的动机并不强烈。此外,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织就是官府及其附属机构,如军队、监狱等。从社会生产过程来看,这几乎是一个纯消费的群体,同时又是利用国家政权收取租税、盘剥农民的群体。但实际上,他们搜刮、盘剥来的财富除部分用于军队外,大部分也用于消费。虽然有官营的工商业,其规模相对来说也比较大,但他们相对独立,既没有成为占绝对比重的经济成分,也不会对占绝对地位的小农经济产生冲击。

有人认为,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或者说没有发展起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的抑制。其实,“抑制”一词并不准确,“限制”规范”可能比较恰当。从现实来看,中国一直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确实与历代统治者所采取的限制和规范措施密不可分。不过,对商品交换的限制和规范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人们的认识进步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早期的统治者并不歧视商业,而且还采取措施支持商业发展。如一批治国大夫都出身于商贾大户,并在执政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

现实中真正开始限制商业发展并提出相关的规范政策是战国时期的李悝,但这也不能说是其一时兴起,更不能简单认为这是错误的决策。实际上,由于当时商业过度繁荣,大部分财富集中在少数富商和贵族手里,而其他行业发展极度萧条,再加上诸侯纷争,为了实现国富民强,作为魏文侯和魏武侯宰相的李悝才率先提出“尽地力之教”,认为田地的收成和为此付出的劳动成正比,“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不仅如此,李悝看到商人贱买贵卖农民的余粮,遇到灾荒之年粮价上涨,丰收之年粮价下跌,虽然谷贱则伤农,但谷贵则对士民工商也不利,于是提出实行“平籴法”,这样不管丰年还是歉收之年都能保持粮价平稳,既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兼顾了士民工商的利益。由此可见,李悝的观点和政策重点不在抑制商业,而是规范商业发展。

真正从理论上阐述规范商业发展的是战国末期的荀子。荀子不仅充分肯定了商业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有无的作用,而且提出了管理商业的具体方法。他指出,要“使宾旅安而货财通”,反对“苟关市之征以难其事”,要“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偏”,即要监督和管理各类商品的价格,不使投机商贩有机可乘,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致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正常运转者,要给予惩罚。

荀子作为大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为历朝历代所接受,从此中国形成了限制和规范商业发展的思想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西汉时期对工商业限制的“算缗”“告缗”,北魏至唐朝的“均田制”,唐以后官营手工业的大规模发展与垄断,元朝对工商业的掠夺,明朝垄断矿山经营和限制民间海外贸易,清朝“海禁”等。

正是由于官府的一系列措施,在规范商业发展的同时也限制了贫富分化的程度和速度,也因此把资本主义经济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中国历史上虽有土地兼并和剥夺,但不仅没有出现西方的“羊吃人”运动,也没有发生侵外、特别是以掠夺农奴和财富为目的的侵略,更没有出现过“殖民”运动,因此,既未形成由土地集中造成的资本主义的大土地经营者资本家和大量的脱离了土地的所谓“自由民”,也没有形成大量外来的奴隶充当苦力,土生土长的自耕农和佃农始终是土地的主要经营者。

2.历史上西方的经济发展路径

与中国的发展道路不同,虽然西方国家也曾经历过自然经济阶段,但这一阶段持续时间很短,西方国家走出的是一条自发而野蛮的纯粹商业化之路。这条道路在理论上从最初对所谓的“经济”实则是家庭财富增加的探索开始,到最后成为各种各样的探讨国家、公司、个人(家庭)如何发财的“经济学说”,在现实中则是从家庭(庄园)如何管理和实现物质财富增加开始,其间虽然也经历了初期的重农贬商,但物质利益的驱动使之很快发展到商业至上(重商主义)的国家主义。虽然随着重农学派的出现和商品经济形态的确立,新兴的资产阶级“剽窃”东方文化,标榜个人自由、市场竞争和平等博爱,但实际上他们无不利用“国家”的“合法”干预和支持,对内圈地掠夺,对外侵略扩张,其目的也都是增加资产阶级的财富。

公元14世纪,西欧各国商品经济活跃,诱发了封建贵族对商品交换媒介金银的渴求。对金钱和利润的追求成为商业活动的原动力,这种商业冲动有别于满足基本需求的互通有无的简单交换,商业出现革命性的变化,这带动欧洲社会经济生活方式的巨变。

商业发展是西方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重要原因。在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占统治地位时,以其为基础的欧洲分封制度是稳固的,但在城市和工商业发展造成庄园经济解体后,封建割据分裂状态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了。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是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这种保障一般由政治单位提供,因此而支出的费用是贸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范围超过了传统社会中基本的政治经济组织—庄园的管辖范围。贸易的发展要求政治单位在更大的地区规定、保护和实施所有权。商人的活动要求提供更大范围的保护,国王和贵族面对巨额的商业利益,也意识到更大规模的组织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由此,传统的政治单位面临着抉择:或者是将他们各自分割的特权扩大到相邻的庄园,和其他庄园联合行使这一权利,打破封闭的庄园对市场的分割;或者是放弃他们传统的政治特权,拱手让给其他竞争者。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意味着不断发展的贸易使市场联合成一个整体,分割的特权越来越需要改进,市场希望成立区域性和全国性的政治单位,实现规模优化。在这种不可避免的战争、阴谋和动荡中,各国国王与城市结成同盟,削弱封建主的实力,消除分裂,实现政治、经济、军事的集中统一,陆续建立起中央集权的近代民族国家。

商业发展是圈地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为了实现追求财富的目标,新兴的商业资本家利用国家政权“合法”地改变着社会的生产关系。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要达到市场的深度开拓就必须使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都变成仰求于市场的消费者,小生产者必须与生产资料分离。为了完成这个根本性转变,同时也为了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西方的资本主义发展是以血与火的剥夺方式实现的。近代农业制度变革最早从荷兰开始,但真正的农业制度革命发生在英国:不论是把圈起来的地变为牧场还是耕地,都意味着把中世纪农民分散耕种的小块土地集中起来,形成大片土地。土地的所有权重新被界定,原先按照习惯法世袭拥有份地的佃农彻底丧失了对土地的支配权,而地主实际上成为这些大地产的主人。英国的圈地运动意味着资本主义从其产生开始就是建立在血腥的剥夺基础上的。

发展商业,攫取物质财富,也是西方国家对外扩张和新航路开辟的根本原因。早在公元前6世纪公元1世纪中叶的古罗马共和时期,罗马人就实行对外扩张,逐渐形成了横跨欧亚非的强大国家。对外扩张发展使罗马商业十分发达,各种奢侈品源源不断从各地输入,军事征服使贵族获得大量土地和大批奴隶。公元前3世纪以后,使用奴隶的庄园普遍建立起来,并不断排挤小农经济。农民破产后沦为农业雇工,或转为手工业,大部分则成为城市游民。公元1—2世纪罗马帝国奴隶制达到鼎盛,2世纪以后罗马对外扩张达到极限,奴隶来源逐渐枯竭,奴隶制庄园开始难以为继。14世纪之后,西欧国家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诱发的封建贵族对贵金属的渴求成为西欧国家开辟新航路的原始动因,新航路的开辟不仅标志着西欧国家对外扩张达到新的高潮,更预示着商业成为战争的主要原因。在重商主义的影响下,人们普遍认为世界财富的总量是既定的,国际市场是有限的,贸易就是常年的战争,谁在贸易中占据垄断地位,谁就可以充当战争与和平的裁判者。

二、中西方商品经济路径的基础比较

中国和西欧国家都曾经对发展商品经济出现过异议,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异议转化为了政策,为历朝历代所采用,成为限制和规范商品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而西欧的异议则是昙花一现,很快被商品经济的大潮所淹没,化为由“血和肮脏的东西”组成的洪流中曾经有过的一股青烟,西欧国家很快走上了发展商品经济之路,并成就了从大英帝国到超级美国三百余年的辉煌。

1.不同的思想基础

中国很早就建立了统一的、人口众多且疆域广阔的国家,并基于国家管理而形成了独特的圣人学说——儒道思想。虽然在其后的社会发展演变和朝代变更过程中,统治者“为我所用”地对这些思想进行取舍和修正,但以其为基础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精髓一直未变。

在儒家看来,人生的目的不为利,国家的目的也不为利。《大学》上讲,人生的过程在学习(修道),人生的目的在“止于至善”,而要达到“至善”,就要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家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这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根本区别,是中国“经世济民”的经济学与西方“家庭理财”的经济学之根本区别,也是决定中国发展道路与西方发展道路之不同的根源。

从现实来看,中国社会各生产主体践行着“知足常乐”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思想准则。如中国最早的商业资本家范蠡因“欠受尊名,……乃归相印”而弃官经商,“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坚持薄利多销,“侯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孔子的门徒子贡“好废举,与时转货赀”,一生都和商业分不开。司马迁在《史记》中为子贡列传,“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与中国文化倡导的观念大相径庭,西欧国家崇尚的是重商主义文化,践行的是物质至上和唯利是图的哲学观念。重商主义最初是作为国家政策出现的,随着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实践的需要,一些人试图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和阐述,从而形成了重商主义学说。重商主义认为,金银也即货币是财富的主要或唯一形态,国家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金银。财富的源泉有两个:一是金银矿的开采;二是发展对外贸易。由于开采金银矿有条件限制,没有金银矿的国家或地区无法以开矿方式获取财富,因此,获取财富的最主要方式是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对外贸易的方式,一国可以迅速地积累起越来越多的财富。

2.不同的制度基础

应该说,大多数国家都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的。不过,自然经济在各国的制度基础不同,由此也决定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方式不同。中国是从“公天下”转向“家天下”后的自然经济,其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交换自然而然受到了“家”的控制和干预;而西方则是从“公天下”转向了“私天下”的自然经济,其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交换由分散的个体庄园决定,而庄园内严格的等级区分决定了财富增值成为其唯一目的,其所谓的“经济思想”自然就不比中国的“天下观”,而成为家庭的财富观,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自然就失去了“义”的约束,而成为“利”的奴隶。

中国很早就是大一统的国家。这种“大一统”的显著特点被称为“家天下”,也就是说,在从原始的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过程中,中国是从“公天下”转变成了“家天下”,帝王把国家政权据为己有,把国家财产当成了一家私产,世代相袭。到了西周时期,进一步提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口号,把天下的土地、臣民都当成君王一家的私产。这种“家天下”一直延续,即使到了封建社会也没有改变。在这样一种制度下,虽然有君臣、上下的等级之分,特别是有的统治者把奴隶或农奴看成“会说话的工具”,但总体来看,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鱼儿离不开水”,统治者把自己比作舟船和鱼,把百姓比作水,反映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互依存的必然。由此所决定,中国的思想家都是以“人”为基础、以国家(治国)为目标,因此,中国的经济学是关于“经世济民”的学说。

与此相对应的是,西欧国家在从原始的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过程中,形成了按氏族或部落划分而成的一个个独立的单位—庄园。从公元5世纪(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5世纪(1500年)的1000年间,是西欧封建社会形成、发展和繁荣的时期,史称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就是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奴隶社会内部开始产生封建的生产关系,由于日耳曼人对罗马的征服而加速发展起来。大约经历了400年的时间,到公元9—10世纪,最终形成了以封建庄园为典型形态的西欧封建制度。在一个国家里,虽然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附属领主,但这些附属领主各自不仅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和封土内的土地所有权,而且在王权衰落后又逐步取得了王权在地方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同封土一并世袭的私人权利,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这样一个等级体系可以包括多个层次,如柏拉图的理想国由三个自由民阶层组成,最高等级是执政的哲学家,中间等级是战士,最低等级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但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不仅奴隶不属于上述三个等级,即奴隶不是国家的公民,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而且第三个等级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也没有思考和参与政治的能力,只能专门从事经济活动,为其他阶级提供生活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欧洲的庄园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作为这样一个无论从人口还是从地理范围来讲都是非常小的实体单位,再加上其界限分明的阶层划分,政治的合理性“毋庸置疑”,庄园主的地位无人可撼,精神需求也只是庄园主自己的事情,庄园的基本问题就只有产出——物质产出了。因为奴隶也好,农奴也罢,都是以“会说话的工具”而存在的,他们“没有”精神需求,唯有“砖瓦精神”。因此,西方的“经济(学)”源于家庭(庄园),施于家庭(庄园),专于物产。到了凯恩斯时期,虽然出现了“国家”,因而出现了国家管理的需要,但由于路径依赖,他们仍然是用家庭(庄园)管理的微观眼光和视角来看国家、看宏观。正是由此所决定,西欧的思想家以庄园(资本家)为基础、以领主(资本家阶层)发家致富为目标。他们对国家的关心是出于利用国家服务自己的目的,而不同于中国“有国才有家”的理念。因此,西方的经济学是关于资本家物质“财富增长”的学说。

3.不同的生产关系

中国在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家天下。既然天下一家,就应不分彼此,也就不需要通过等价交换来互通有无。事实上,在最高统治者与地主、地主与农民之间存在的是进贡与接贡、交租与收租的关系,而非商品交换关系。但是,由于有消费的不足,特别是一些刚性消费品如食盐等,这就出现了为买而卖的商品交易。而且,与西欧封建庄园不同,中国封建庄园主要是地主式经济,而不是领主式经济。中国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分离,没有西欧领主在庄园内的行政、司法等特权,中国庄园多搞代役租,佃户和租户也没有西欧那样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相对自由的身份使偶然的商品交换成为可能。同时,由于家庭农业同家庭手工业、饲养业结合形成的独立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一个农奴家庭一年之中要从事与生活需要相关的各项生产活动,如种植、饲养、采桑、纺织、缝衣甚至打制农具。这种农工结合、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的特点使得除生活必需的食盐、医药等物品需要通过交换获得外,其他几乎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由于有着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家庭,也就有着规模庞大的交换需求,这就形成了个人偶然且数量有限与社会必然且规模庞大的商品交换。

西欧实行的是私天下,基本的经济单位和主体是庄园,国家只是由数量众多且彼此独立的庄园主通过契约组成的联盟。各庄园内部等级分明,如《查理大帝庄园敕令》规定了庄园的封建等级和管理,以及所有权与统治权合一的特性。在庄园中,总负责的管理人是管家,协助管家的有称作侍从的庄头、马夫、收税员,有称为执事人员的看林人、守库人等。庄园劳动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超经济强制力,庄园领主既是庄园的所有者,又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庄园的多数居民是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领主许可不得离开。这就形成了庄园内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由于有着多个独立的庄园,彼此之间的交换就成为可能。而交换的结果必然是多胜劣汰,而为了保持多胜而避免劣汰,对内强化剥削、对外扩张掠夺就成为现实。

三、商品经济的两面性与不同路径前景分析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中西方商品经济发展路径之不同,是由不同的思想基础(认识)以及与这种认识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上层建筑)所决定的,换句话说,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结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这一矛盾运动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而生产力是认识自然(也包括人类自身、人类社会)、利用自然的能力。在这里,恰恰是由于对商品经济两面性的认识不同,决定了中西方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成就了中西方不同的发展路径。

当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路径不同,而在于路径结果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对结果的判断就又成为了关键。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华民族的圣人就提出了“施诸己而不愿,勿施于人”。经过了两千多年的实践和反省,特别是经过了野蛮和杀戮,直到1987年,担任联合国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主席的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才认识到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并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而即便如此,这一定义直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才取得共识。

实际上,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是时间上的可持续,也包括空间概念,即空间上的可持续。所谓时间上的可持续,就是实现过去、现在、未来的可持续,即过去的所作所为不影响现在和未来,特别是现在的所作所为不能影响未来。所谓空间上的可持续,就是实现我、你、他的共赢,也就是实现三赢。

按照这样一个标准,我们再来评判中西方商品经济的功过是非。不可否认,商品经济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同样我们也必须承认的是,就像人有善恶两面一样,商品经济也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面性。人需要通过教育和法治而抑恶扬善,商品经济也需要通过政策措施而进行规范。

关于商品经济的消极方面,西方早期的思想家早有发现和提醒。如柏拉图认为,在雅典的民主制下,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引起了阶级分化,造成了贫穷、腐化、堕落和不安定,所以,财富与贫穷是社会上的两大罪恶,财富是奢侈放纵的父母,贫穷是卑鄙龌龊的双亲。这种由富人和穷人组成的国家永无太平之日。

正是由于看到了这种缺陷,中国的古圣先贤和统治者们提出并实施了限制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思想和举措,这些思想和举措也是“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虽然这些思想和举措在被历代统治者所利用,成为维护其统治工具的同时,客观上影响甚至限制了经济的发展,但这既不意味着古圣先贤不懂商品经济的积极之处,也不意味着商品经济一无是处,更不是说古圣先贤要全盘否定商品经济。

我们需要承认的是,商品经济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同时存在,积极之处不加控制就会变成消极:商品经济一旦无限度地发展起来,就像水银泻地无孔不入,把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打上商品的烙印,标上价值的尺码,从而在出现货币拜物教的基础上,不仅使货币转化为资本,也使人失去了“以人为本”的心态和状态,成为了货币和资本的奴隶,成为经济动物。西方早期的商品生产者虽然不一定看到商品经济的优势,但肯定看到了自身的优势,即掌握和拥有资源,从而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婪“顺势而为”“自由发展”,客观上发挥了商品经济调动包括人在内的资源的积极作用;而中国则是真正看到了商品经济“恶”的一面,通过“克己复礼”,在规范和引导人性、限制人性恶的一面发挥作用的同时,规范和引导经济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些人认为,中国的小农经济具有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营方式保守、生产条件简陋、无力扩大再生产以及排斥进步因素、抗灾能力弱等缺点。这种评价可能反映了一定的现实,但未必是正确的。一是,中国历史上为什么形成占统治地位的小农生产,能不能不形成?这一问题历史已作了最好的回答,显然是不能用西方经济学惯用的“假设”或现在的思维来臆测和判断的。二是,小农生产就不能通过协作而扩大规模?中国文化中并不缺乏协作的内容,小农之间的协作事实上也并不少,只不过是没有形成资本主义的大农场,这是中国“人本”文化区别于西方“物本”文化的结果。三是,一个国家或社会是否可能只存在“大农场”?与此相关联,小农之“小”可否类同于现代的小企业?社会是否可能只存在大企业?这显然也无须回答。

当然,必须明确,我们这里并不是为自然经济辩护,而是要为管理商品经济作证。自然经济作为一种存续了两千多年的经济形式,早已翻过自己光辉的一页,剩下的就是任人评说。而中国发展商品经济显然需要管理,否则就会重走资本主义的老路,重犯资本主义的错误。

四、中国商品经济的出路选择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提供了表面上看来平等的机会,但并没有提供平等发展的实质性条件;中国过去的“家天下”表面上亲似一家,实则亲疏远近相差万里。当代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私天下”和封建社会“家天下”的否定,完全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更高层次的“公天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就是中国对“公天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高度概括,是“以人为本”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具体诠释。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之路就概括为以人为本、积极创新、共享共赢。

1.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说商品交换是一次“惊险的跳跃”,不仅反映了商品交换的严酷,更提醒了我们商品生产的本质——只有为更多的人服务,只有满足更多人的需要,商品交换和生产才能成功。

以人为本,首先意味着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同时,由于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人不仅不能离开自然和社会而存在,而且必须以自然和社会为条件,因此,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因此,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既不是以哪一部分人为本,也不是简单地把人看成世界的主宰,而是把人类看成一个整体,同时把人类这一整体放在自然界之中,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积极创新

抓创新首先要抓教育。因为所有的创新归根结底是人的“创新”,是人的变化——人的进步和人的能力提高。由于人不可能事事都经过实践,人们在直接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增长才能、提高认识水平会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在现代社会,人的能力的提高更多地是通过接受间接经验,即接受教育而取得的,因此,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

抓创新要注意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本来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本来就是人类的两面,本来就是互为条件,离开任何一个方面,或者说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科学的畸形发展,而畸形发展的科学显然就不再是真正的科学,不再是为人类共同利益服务的科学。西方把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当成了战争的工具就是很好的证明。

抓创新特别要注意抓体制机制创新,要调整一切不适应创新、不利于创新的生产关系和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活力。

3.共享共赢

中华文化是“大”文化,“大”的具体体现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华文化是“德”文化,所谓“施人为功、归己为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中华文化是“和”文化,《国语·郑语》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此即阴阳和合而生万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不平衡发展战略,在刺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结构不平衡问题,如居民收入的行业、地区、城乡、贫富差距,垄断企业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差距,企业收入分配的大股东与小股民、高管与职工的差距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也是中国实现国内协调和共享、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保障。

国际共享既是中国文化“平天下”“济天下”的体现,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成为实现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重要条件和驱动力。实现国际共享,就要注意学会宣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此过程中,一要善于学习,真正了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不能道听途说,不能人云亦云,不能想当然。二要注意把文化与个人、把中华文化与封建统治区别开来。文化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奋斗智慧的总结,是中华民族仍然屹立、并将继续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法宝,是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本文节选自《区域经济评论》2020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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