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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乡关系70年的历史演变与展望
作者:王建国 易… 文章来源:区域经济评论 点击数:2649 更新时间:2019-9-23 12:36:52

作者简介:

王建国,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郑州 450002)。

易雪琴,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郑州 450002)。

 

城乡关系是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城市与乡村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彼此影响、互促共进。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河南与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砸锅大炼钢铁、20世纪60年代深山三线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高潮迭起的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短缺时代迈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美好生活新时代。与之相伴随的是城乡关系经历了从二元的形成固化,到松动失衡,再到统筹一体、融合发展的历史巨变。河南城乡关系的演变是同时期中国城乡关系的一个缩影。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城乡关系的历史演变脉络,科学总结近70年来河南城乡关系发展的经验教训,对加快推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由自由互助到二元形成固化的历史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面临内外交困的发展环境,内部经济落后、人民贫苦,外部则受到帝国主义企图颠覆中国政权的威胁。新中国为了尽快摆脱“一穷二白”的困境,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影响下,逐步建立起计划经济体制,努力在加快恢复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工业和进行城市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逐渐巩固的同时,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格局也逐渐形成,并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固化下来。这一时期河南城乡关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城乡自由互助阶段(1949—1957年):城市与乡村彼此依存,自由互助,共同发展,城乡差距较小,关系基本平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加快恢复国民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9502月,河南颁布《河南省土地制度改革条例》,并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大批农民获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业经济得到恢复并实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为了使城市尽快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河南积极推行没收官僚资本、统一全省财政收支、稳定金融物价的举措,并开展工矿企业生产改革和增产节约行动,城市工业逐渐兴起并得到快速发展。这段时期内,河南开始与周边地区建立贸易关系,省内城乡经济往来逐渐恢复,工商业主体迅速增加,经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953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实施,全国上下形成了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高潮。河南也加快了工业化进程,最具代表性的是全国同时兴建的4个现代化中型国营棉纺织厂之一——郑州第一棉纺织厂动工兴建,在后来相继建成投产了六个国营棉纺织厂。紧接着,一批火电厂、水工机械厂、矿山机械厂、有色金属加工厂、拖拉机厂、滚珠轴承厂、煤矿等工业企业先后在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等城市建成投产。工业的加快发展驱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徙。尽管在1951年,国家实施《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对城市流动人口进行管理,但并未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反而强调“保障人民之安全及居住、迁徙自由”。一方面,为了满足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大量自发进城的农民变成了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另一方面,为了改变地区之间不合理的经济布局,河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输出了大批劳动力支援边疆建设。

城市人口激增导致城市出现粮荒和其他消费品短缺。为此,国家出台粮食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粮食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宣布粮食由国家统购统销。河南也于1955年颁布《河南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棉花等农产品统购方案。这些制度的实施虽然增加了国家库存周转,稳定了主要产品价格,但农民也基本失去了对农业剩余产品的自由支配权,而且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也为三农发展留下隐患。1957年,国家出台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始限制各单位从农村招工,同时设立劝阻站负责劝阻和遣返“盲流”农民回农村,这些措施给二元结构的形成埋下了伏笔。

综合来看,这一时期城乡之间的交流和联系相对自由,城乡关系也相对开放、平等。土地的公平分配推动了农村新型社会关系的形成,农民地位明显提升,广大农民从土地改革中获得了较大利益,农户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城市经济的恢复重建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进而推动农民进城变成工人。人口流动则呈现出城乡之间流动与区域之间流动的双重特征,在流动方式上市场化自发迁移和有计划组织迁移两种方式并存。然而,此时中国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低水平起步阶段,农村是劳动力的主要集聚地,而且涉及城乡关系的许多政策还处于酝酿的过程中,城乡之间的差距没有明显拉开,城乡交互发展中的种种问题暂未显露。

2.城乡二元形成阶段(1958—1978年):指令性计划强推农村支持城市,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开,城乡分割关系形成并趋于固化

1958—1978年的20年间,中国经历了大跃进工业建设时期、人民公社大锅饭时代和经济结构调整时期。在这一时期,河南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出现了县县办企业、乡乡办工厂的局面,工业生产盛况空前。与此同时,在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和大锅饭生产组织模式背景下,国家开始对农民和农业剩余进行全面控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河南全省各地工农业经济出现较为严重的比例失调。1959年,河南仍实行购销差额包干的粮食政策,但由于浮夸风持续发酵,各地不顾水灾或旱灾导致粮食严重减产的实际情况,不按政策征购粮食而是突击入库,进而导致有些地方粮食透底,农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尽管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家进行了经济结构调整,但随后的第三、第四、第五个五年计划仍实行的是重工轻农的发展政策,导致工农业关系紧张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农业经济发展波动较大。这一时期河南的城镇建设也基本停滞,各类项目建设缓慢,新设市极少,小城市和建制镇呈减少趋势,城乡之间的空间联系和经济社会联系也逐渐出现了断层的现象。

这一阶段,与工农业矛盾日益尖锐相伴随的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正式确立和行政指令下的城乡人口大迁徙。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由此正式形成了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将城乡分割为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城市和乡村在获取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越来越大的差异。与此同时,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河南通过行政手段再次从农村抽调了大量劳动力,1960年,河南城市人口由1957年的270万人增加到407万人,全省城市人口占比达到了8.4%,而且还抽调青壮年劳动力支援省外建设,1958年,河南共向青海、甘肃、辽宁、湖北、北京等地输送劳动力5.56万人,随后在1960—1967年,为支援援外省市建设,河南又先后向外输出劳动力32984万人。

城市人口的又一次陡增,使得本身就处于低迷状态的农业生产更加难以支撑如此庞大的城市人口消费,人民生活极度困难。为了缓解城市大面积的粮食供应压力,国家开始对农民进城进行限制,并尽量动员在城市的农村人员返乡。为此,河南相继出台了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动员人员返乡生产、工人放假还乡生产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城乡人口布局的大调整,极力动员各种力量返乡进行农业生产,使得全省城市人口急剧下降。1962年,河南城市人口减少到370万人左右,城市人口占比下降到7.5%。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政策使城市大量人口短暂流向农村,截至1977年年底,河南全省在农村的知识青年数量达到近30万人,但在之后又有一部分人员通过考试、招工、征兵、提干等形式返城,1978年,河南城市人口再次增加到599万人,城市人口占比又回到8.5%

总之,在统购统销、户籍管理、人民公社、劳动就业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下,这一时期河南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经济社会发展大起大落,城乡之间的差距就此产生。“大锅饭”式的农业生产体制造成农业经济发展停滞,并限制了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同时,以价格“剪刀差”形式拿走农业大量的经济剩余以支持城市经济发展,粮油、肉蛋奶、棉布等各种生活资料都要凭票供应,而且只有非农人口才有资格获得购物票,农民在农村缺衣少食,国家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工招干实行严格控制,农民只有通过参军或升学渠道才可以真正进入城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战略和种种限制性制度削弱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贡献与利益,也割裂了城乡之间的规律性联系,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城乡矛盾日益突出,城乡二元关系趋于固化。

二、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由分割破冰到失衡加剧的曲折历程

改革开放前的30年,计划经济体制从根本上排斥市场机制,致使工农、城乡分割,形成了影响后面很长一段时间的城乡二元格局,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和起点。河南和全国一样,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改革开放的脚步,在这样的起点上开启了城乡关系的变革。从改革开放之初到党的十六大召开前的这一段时期,河南城乡关系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1.城乡分割破冰阶段(1979—1984年):改革在农村启动,农村发展活力被释放,城乡分割破冰,城乡关系开始缓和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中央的认可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改革开放的大幕由此拉开。这一时期,河南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等一系列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及农村专业户生产的农村改革类文件和政策,从土地到山林、从计划到市场、从责任制到经营权、从专业户到经联社、从按劳分配到超产奖励,全面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1979年,河南东部紧邻安徽的沈丘县欧营村在全省率先将全村3000多亩地分田到户,打响了河南农村土地改革的第一枪,此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便普及全省。1983年,河南全省基本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营体制,农民的利益关系得到调整,经营自主权有所扩大,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推动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粮食生产效率的提高也推动了农副产品的市场交换,河南适时地改革了农产品流通制度,适度开放了农村市场,使得农民在从事耕作的同时还可以从事农副产品经营活动,这也推动了河南非农产业的发展,城乡之间渐渐出现了联动发展的趋势。

在农村土地改革出现显著成效的同时,河南的城市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也稳步推进。1984年,河南城市工作会议在安阳召开,随后出台了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地把城市改革作为中心任务,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推动在全省逐步形成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以小城镇为基础,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共同发展的经济网络和新的城乡格局。至此,河南在全省范围开始实施撤地建市或者地市合并举措,并推行市带县新体制,以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工农业增长差距的明显改善,也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推动农村经济不断朝着商品化方向发展,加快要素自由流动,逐步放宽城乡间劳动力流动限制成为必然,于是户籍制度开始松动。1984年,有关农民集镇落户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文件提出农民自带口粮可以到条件相对较好的集镇居住,城乡之间长期固化的二元结构受到较大冲击,城乡关系开始缓和。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保留计划经济的同时引入市场经济,改革的重点是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农民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支配自身劳动成果的权利,同时也明晰了农业收入分配关系,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的活力和效率都得到极大提升,河南通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就走出了粮食短缺的困境。体制变革带来的经济振兴也开启了城乡关系的破冰之旅,城乡各种要素开始正常流动,城乡市场开始对接,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也慢慢缩小。然而,由于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启动,加之固化的二元户籍制度一直延续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河南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对农民进城就业采取“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政策,农村劳动力并未大范围、大批量地向城市转移,而且这种缓和的城乡关系并未维持很长时间,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开始,城乡之间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2.城乡失衡加剧阶段(1984—2002年):城市改革全面展开,城乡互动增强但失衡加剧

改革开放初期,农业农村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国的改革重心也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

1984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同时,推进以城市经济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19846月,河南出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提出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1985年,中央取消了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改为双轨制。从1985年开始,河南先后出台了涉及纺织等轻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社等各个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完善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企业优化组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逐步把国企改革向转换经营机制、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升级、深化内部配套改革及市场化改革拓展等方面延展,有效推进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此期间,全省第一股“豫白鸽A”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逐步打破了国企一统天下的局面,初步形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同时,河南城市改革不断由企业向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以及人事、分配等环节延伸,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升。市场化改革使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得到有效发挥,市场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的波动幅度不断加大。1988年,河南消费物价指数达到历史高峰,抢购风骤起并迅速蔓延。城市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乡乡点火、村村冒烟”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真实写照。此外,城乡经济的发展也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由种养业向加工、流通等领域拓展,城乡产业结构实现有效衔接并不断优化。河南在国有经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于1991年出台了有关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政策文件,非公有制经济逐步迈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城市经济及市场化改革不断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河南的城镇建设不断提速,城镇化进程开始启动,城镇住房商品化交易开始实施,一大批标志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纷纷开始建设并相继投入使用。例如,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建成通车,并成为世界最长大桥,河南第一条高速公路——郑州到开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河南第一个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挂牌运营,郑州“四桥一路”建成通车,郑州新郑机场正式通航,郑州火车站主站楼工程建成投用等。同时,商丘、驻马店、南阳、周口等一大批城市撤地建市,汝州、卫辉、禹州等近20个城市也先后改县建市。

与快速推进的城市改革和城市建设相对应的是发展相对缓慢的农村改革和农村建设。由于这一时期的发展重心在城市,大量财政资金和政策红利都向城市倾斜,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在农村增收较少,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在户籍管理方面,1985年,国家出台了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农转非指标确定在每年万分之二,二元户籍制度在短期内出现了重新固化,并在同年实行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开启了户籍管理的现代化进程。然而,城镇建设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予以保障,这就推动了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加快,城乡互动日益密切,主要体现是农村劳动力和生活资料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加入轰轰烈烈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之中,农民工以低廉的价格进城打工赚钱,由于不能获得城市户口,农民工难以获得和具有城市户籍的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使得一些早期进城的“能人”开始想方设法获取城镇户口。因此,国家在1992年出台了城镇居民有效户口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蓝印户口管理,一时间买卖城镇户口在全国各地盛行。

这一时期的发展重心在城市,各种生产要素向城市和工业倾斜,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尽管城乡之间的互动不断增强,但由于农村要素资源和劳动力持续外流,这一时期的工农业增长速度也出现较大差距,“三农”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并出现逆转失衡的态势,逐渐演变成严重的“三农”问题和较为尖锐的城乡矛盾。

三、党的十六大以来:由统筹走向一体的发展趋势

面对城乡关系出现的矛盾问题和失衡态势,2002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解决好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问题。2004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工农、城乡关系发展存在两个趋向的重大判断,为重塑城乡关系奠定了基础。2004—2010年,中央连续7年出台的一号文件都对三农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对三农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强调要推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积极推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放活”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城市建设加速推进的同时,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迎来重大契机。这一时期,河南的城乡关系发展可以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

1.城乡统筹发展阶段(2003—2012年):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建设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互促共进,城乡关系加快改善

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强调要加快“三农”改革,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从“十五”计划开始,河南提出大中小城市“三头并举”的方针,推进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一五”时期,河南又提出以中心城市带动中原城市群发展,以及重点推进省辖市和县城建设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这一时期,河南的城镇体系持续完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一个具有标志性且影响深远的事件就是郑东新区的规划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建设,郑东新区已经建成多个功能组团,并成为郑州新的城市中心。2007年,河南高标准推进郑州航空港区建设,以郑州为龙头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随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作为全国首个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郑州“一主一城”空间规划的获批,郑州航空大都市呼之欲出。与此同时,河南全省其他城市不断推进新区和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从空间、产业、人口等方面实现城市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河南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城市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

这样快速的建设和发展同样也发生在农村。“十五”计划期末,河南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这一消息当时在全国引起了极大轰动。随后,河南相继推出了种粮及良种直接补贴、农机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草)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等一系列农业、农民补贴政策,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不断加快,河南全省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也大幅度增加。从2006年起,河南全省先后实现了村村通电话、户户通电的目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低收入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或应保尽保等。从全国发展趋势和河南实际出发,河南又适时提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战略设想,通过宽范围、广领域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努力实现农村劳力资源的转岗就业,推动大量富余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致富。劳务经济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以及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河南不少县(市),如固始、新县、柘城、淮阳、林州等形成了劳务经济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模式,也诞生了如“唐河保安”“长垣厨师”“鄢陵花工”“遂平家政”“林州建筑”等众多知名劳务品牌。

总的来看,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国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针政策的出台,河南与全国各地一样实施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同发展”的战略,城乡关系逐步改善。从2003年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到2011年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导致的诸多二元藩篱正在被逐个击破,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实质性差别正在逐渐消失,进城农民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和更平等的待遇,农民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方面的社会待遇也正趋于公平。这一时期,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推动了农业经济的长足发展,农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城乡关系明显缓和,城乡失衡、两极分化的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城乡一体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城镇化量与质同步提升,城乡一体化深度推进,乡村实施全面振兴,城乡差距持续缩小,新型城乡关系正在形成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协调发展道路。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随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一时期,河南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城镇化进程,从中原城市群上升到国家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再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从区域发展、大城市发展再到中小城市发展;从多轮城市发展规划的修编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扩容提质、新型城市建设再到城市智慧化和精细化管理;从城市产业发展、农业人口转移、生态建设再到文化涵养,河南城乡建设水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都得到明显提升,城乡面貌发生重大转变。这一期间,河南相继出台了关于户籍制度改革、“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居住证管理等有关人口流动和管理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四个层次实施相应的落户政策,同时彻底消除了农业和非农户口性质的区分。2014年,河南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率先实行无户口登记与计划生育政策脱钩办法,解决了群众因超生无法入户的难题。2016年,河南全省进城落户的农民数量达到300万人,占当年全国进城落户农民总人数的20%左右。2017年年底,河南城镇常住人口数量超过农村人口数量,全省有过半人口进入了城镇生活,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由传统农村文明到现代城市文明的历史性跨越,河南也由此正式迈入城市型社会。

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河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后推出了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农业规模经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投入了超过20亿元的财政资金,并加快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这些与土地相关的权证成为农户承包土地的新身份证,也让广大农民获得了属于自己的财产权益证明,为其稳定、持续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获得财产性收入和有序向城市转移提供了有力保障。与确权颁证同步进行的还有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不仅有了土地流转费,同时还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工作并取得工资收入,农民的增收渠道得到拓展。截至2018年年底,河南全省已有超过4000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超过18个市、县(区)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时,河南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多个维度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三农问题得到更加有效地解决,城乡关系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提升。

总之,这一时期河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从农业结构到生产方式,从乡村环境到乡村文化,从产权制度改革到发展培育新动能,不断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化解城乡之间的深层次矛盾,不再以牺牲农民财产权益为代价推动农业人口转移,而是通过城乡的良性互动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关系不断改善,城乡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在形成。

四、未来:朝着全面融合的美好前景进发

通过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河南城乡关系的变迁历程可以发现,农业、农村、农民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生产方式革新,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的巨大生产潜力,农业生产力的稳步提高不仅解决了10亿余人口的吃饭问题,让全国人民告别了食品短缺的票据时代,更为中国经济腾飞奠定了坚实的粮食安全基础。同时,农业经济剩余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以低成本甚至无偿的形式支持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农村的各种要素资源特别是劳动力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并积极参与到城镇化进程中来,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产要素支撑,也为国家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问题伴随着成就持续存在。农业经济滞后于工业经济,带来的后果是农村建设远滞后于城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差距越来越大。农业人口在获得各种收入、享受各种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与城市人口存在明显差别。河南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这种工与农、城与乡、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别尤为明显,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城乡失衡问题也持续存在。直至近十多年来,这种城乡失衡的局面才得以有效扭转,二元城乡关系才得以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并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河南城乡关系70年的演变历史表明,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影响城乡关系发展的关键因素。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关系的反复变化,还是近年来新型城乡关系的构建,都受到政府政策调控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说,河南城乡关系70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也是河南乃至全国工农业经济体制、城乡建设以及人口迁徙流动政策制度演变的过程。伴随着不断摸索前进的经济社会变革,这些影响城乡关系的政策和制度依次递进,逐步优化和完善,以前走过的一些弯路也已经逐渐转上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也正是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如今,河南城乡之间的差距才得以明显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城乡关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使命,城乡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新矛盾也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来解决。未来,河南要坚持以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为重点,从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等方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从而实现城乡在社会、形态、市场、经济、人与自然等方面的全方位融合。

未来,城乡的全貌融合美景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以人为核心的城乡社会融合。城乡由二元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关系变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是最核心的因素,所以未来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也在人,其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就决定了人在城乡之间的迁徙是高度自由的,为此要彻底打破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消除户籍背后的一切歧视性福利差异,实现城乡居民身份本质上的无差异化,城乡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文明不断向乡村延伸,农村居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也向城市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靠拢,城乡居民的观念意识和社会自觉高度接近,城乡社会深度融合。二是以有机协调为特色的城乡形态融合。随着国家的投资重点向乡村倾斜,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乡村建设和生产发展实现精细化、品质化,乡村更加美丽,成为城市的“后花园”。与此同时,中国城镇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城市群和都市圈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城市不断融入乡村,成为乡村的“厅堂”,城中有乡,乡村有城,由城市到乡村是景观的自然平滑过渡,城乡呈现出有机协调的景象,传统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四级城镇体系,逐步向乡村延伸,乡村被纳入城镇体系,并演变成五级现代城乡体系。三是以要素自由流动为媒介的市场融合。要素自由流动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市场融合则是调控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基础。要素自由流动是市场融合的重要媒介和支撑,市场融合则为要素自由流动营造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破除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不畅、由乡到城单向、以城带乡口惠而不实等问题,通过市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及相互作用,真正实现生产要素的城乡双向自由流动,同时,以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等多元市场融合发展。四是以效率收敛为趋向的城乡经济融合。城乡二元集中体现为经济发展的二元,一边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城市高效率非农产业,一边则是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传统低效率农业,城乡经济的二元决定了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巨大差距。未来城乡融合发展,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在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以及城乡之间形成平均利润率,和城市一样,农村也是生产要素流入的“洼地”,使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经营效率收敛归一,彻底解决农业的“脆弱”和“弱质”问题,真正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发展。五是以和谐共存为理念的人与自然融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城乡融合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融合。促进城乡融合要按照和谐共生的理念,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的融合,让人亲近自然、享受自然,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丽大自然的需求,让美丽自然生态植入城市、深入人心,城市充满田园诗般意境,人与自然和平相处、和谐共存。

 

本文节选自《区域经济评论》2019年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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